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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业务科的职责权限
综合业务科
负责本处对外接待、咨询和信访工作。
通关规范科
按规定权限负责办理直接退运、担保、滞报金减免申请、补税申请的审核、审批或转报手续;负责暂准进口货物的审批管理。
审单一科
负责关区人工干预的农化类商品(《H.S目录》第1-40章)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集中审核工作;负责对进出口农化类货物报关数据的逻辑审核工作,包括监管条件、商品归类、统计指标和完税价格等;负责根据报关单电子数据审核结果,作出征、减、免、验、放、扣、退等处理决定;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担保、补税等申请的审核、审批或报转手续;受理报关人的相关咨询,并负责解答和协调处理;办理通关环节中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核查、删除、修改业务。
审单二科
负责关区人工干预的纺织类商品(《H.S目录》第50-67章)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集中审核工作;负责对进出口纺织类货物报关数据的逻辑审核工作,包括监管条件、商品归类、统计指标和完税价格等;负责根据报关单电子数据审核结果,作出征、减、免、验、放、扣、退等处理决定;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担保、补税等申请的审核、审批或报转手续;受理报关人的相关咨询,并负责解答和协调处理;办理通关环节中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核查、删除、修改业务。
审单三科
负责关区人工干预的原材料商品(《H.S目录》第41-49章、68-83章、93-97章)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集中审核工作;负责对进出口原材料类货物报关数据的逻辑审核工作,包括监管条件、商品归类、统计指标和完税价格等;负责根据报关单电子数据审核结果,作出征、减、免、验、放、扣、退等处理决定;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担保、补税等申请的审核、审批或报转手续;受理报关人的相关咨询,并负责解答和协调处理;办理通关环节中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核查、删除、修改业务。
审单四科
负责关区人工干预的机电仪类商品(《H.S目录》第84-92章)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集中审核工作;负责对进出口机电仪类货物报关数据的逻辑审核工作,包括监管条件、商品归类、统计指标和完税价格等;负责根据报关单电子数据审核结果,作出征、减、免、验、放、扣、退等处理决定;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担保、补税等申请的审核、审批或报转手续;受理报关人的相关咨询,并负责解答和协调处理;办理通关环节中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核查、删除、修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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