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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业务科室的职责权限
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减免税货物的抵押贷款审批;负责对辖区内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的分类评定工作。
通关科
负责接受本关辖区内进出口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申报,书面单证及各类有效单证的核注,对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税则归类等项目复核,办理税费征收、核销、欠税催交手续,根据审核结果布控查验、放行、结关处理;负责辖区内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货物的初审及上报;负责保证金、保函申请及保证金转、退和退税申请,办理保证金、保函的销保手续,征收滞报金、滞纳金;负责本辖区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年审;负责对进口需化验货物的移送及化验结果的登记补税操作;负责报关单收、付汇、退税联的签发及报关单证遗失补签工作。
加工贸易监管科
负责受理辖区内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申请,保证金台帐开设及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企业的验厂工作;负责辖区内加工贸易合同的中期检查、后期核销业务;负责本关范围内的常规和专项稽查工作;负责对辖区企业报核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减免税货物退运和解除监管等后续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倒闭企业的清算工作;协助办理涉及本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稽、调查工作并负责辖区内走私违规案件的上报、结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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