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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业务科室的职责权限
调查处
负责承办总署调查局布置的贸易调查及反价格瞒骗工作;负责本关通过市场调查、贸易调查发现的走私、违规案件以及侦查部门移交的违规案件的查缉;组织开展一般贸易涉税商品的价格稽查和价格后续跟踪稽查,向关税、审价等部门反馈稽查结果。
稽查处
针对本关区的加工贸易和由本关区监管的减免税货物开展常规稽查和专项稽查;负责办理关税处审批的减免税货物的解除海关监管、办结海关手续、办理抵押贷款、放弃、退运、结转等海关后续管理业务;负责现场业务二处审批的海关监管期内非贸物品的后续管理和车辆解除监管工作。
企业管理处
负责本关区报关单位的报关资格审查、报关注册登记、变更、注销、撤销等管理工作;负责颁发注册证书、年检、报关备案、报关权布控、档案管理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关区报关员报关资格审查、注册、变更、注销、吊销等管理工作,制发报关员证件、年检、报关备案、报关员记分管理、报关员业务培训(非资格考试培训)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关区临时进出口货物单位的临时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加强、协调关区外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对异地备案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关区企业分类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分类管工作专家评估小组的日常组织工作,受理企业分类工作中的申诉。
审理处
审理调查局查办的案件、审理本关区调查系统稽查部门查办的案件案值超过100万元以上、非案补税涉税100万元以上的,并负责经审理案件的告知和听证工作;负责处理本关调查系统未经复议的案件当事人申诉;负责本关区调查系统案件的处罚执行工作,审查案件处罚终止执行、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没款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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