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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业务科的职责权限
通关科
1、办理本关区和加工贸易结转货物的通关手续。
2、受理保金、保函的申请、上报;办理保金、保函的转、退、核手续;受理退税申请和办理欠税催交事项。
3、负责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的签发和归档管理。
4、负责本处调查、稽查工作以及在权限内的查验工作。
5、负责对进出辖区的国际航运船舶在港期间监管和有关事项。
6、负责报关员日常管理。
7、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涉及本处的行政复议。
8、企业备案登记、年审日常管理。
9、负责收集、加工和整理风险信息。
10、负责办理辖区内企业减免税设备手续及其后续的管理。
加工贸易监管科
1、负责辖区内企业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审批、中期核查和核销管理及企业保证金台帐的管理。
2、负责所辖企业加工贸易结转货物的审批管理。
3、负责加工贸易生产企业和外发加工企业的验厂及审定、负责加工贸易企业及报核员的日常管理。
4、负责辖区内保税仓库和监管场所的日常管理。
5、负责辖区内进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及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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